文章編號:八十 初稿:2021年2月15日

警告:由於本文涉及一些成人情節,不喜歡的請勿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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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辛丑牛年大年初四(2021年2月15日),祝大家新年快樂,身體健康,性福滿滿,牛轉乾坤行大運,牛氣沖天發大財!

自結婚以來,老妻第一次沒有回娘家拜年了!

她的娘家在偏遠的鄉村,香港雖然在1967年起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但在春節期間,村裏爆竹之聲還是此起被落,夜空上依然可見璀璨的煙花。

娘家的家大族大,親友們在年初二都會聚在一起團拜,吃豐富的開年飯和打牌娛樂。到了翌日年初三,小舅子和小姨子們又到我家來回拜。都是熱熱閙閙的,尤其是小孩子,都換上新衣裳,各種零食和糕點任食任取,此外,紅封包、利是錢袋得滿滿的。 

不過,今年不一樣了,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反覆,為了響應政府的防疫呼籲、減少人流聚集,這些傳統聚會都無奈地取消了!

天增歲月人增壽,又老大一年了,雖已七十開外,還算得上健康,行得、食得、瞓得、屙得,感恩又多賺了一年!

窗外陽光普照,和風吹拂,人清閒了,又是懶慵慵的,坐在電腦前甚麼都不想寫了,惟是腦袋仍滿溢著情慾…就順手捻起去年法庭審的一宗桃色案來充數吧!

我們或可從這宗案例中一窺部份「港男港女」的感情生活,以及對「性」的觀念和態度,因原文照錄,文長慎入!

來自香港東網 2020年07月14日(二) 的報道:《 鉸剪插心口 風筒烘陰莖致起水泡 初戀男控女友施虐》

在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的30歲男子,前年在極速約會(Speed Dating)中結識到年長7年的女保險經紀,得已展開初戀並共賦同居。惜戀情開展不久,女方疑因男子性愛時「太快完結」及買樓等事宜,涉嫌屢次向男方施襲,除捉頭撼牆及鉸剪插胸口外,更以風筒烘其陰莖致起水泡脫皮,待結焦後再將焦痂扯掉。男事主滿身傷痕,終於被他的姑姐發現才揭發事件。涉案女經紀否認傷人等罪,案件今(14日)於區院開審。
被告麥凱晴(38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一大廈襲擊及傷害男子X。
 
被告麥凱晴
 
現年32歲的X在屏風後作供,他在2018年4月認識被告,及後發展成為情侶。X坦言:「我之前未有過女朋友,佢係我第一個女友。」但當控方要求他說出兩人相處的情況時,他一度沉默而未能回應。
X指在交往期間,曾告訴被告將會在將軍澳買樓,亦曾透過她買了一份基金,她時常問他買樓事宜,亦不時留意其戶口及股票。他曾經受她游說出售股票。並按她要求將50萬元存入她的戶口給她暫時保管,以顯示對她的愛。X坦言:「我當時好愛佢,並相信佢對我嘅承諾」,惟被告最後並沒有把錢還給他。
X又稱曾搬到被告家中跟她同居,她求他在家要「裸體」,他初時雖感到不習慣,但覺得「因為佢係我第一個女朋友,希望做到佢嘅要求」。
但兩人的關係在被告初次襲擊他後開始轉變。X指在一次性交後,被告不滿他「好快完事」而不能滿足她,竟推他的頭撼埋牆,更張口咬他。X哭着求饒,但她之後仍多次咬他咬致流血。
而被告亦曾因買樓問題數度向他施襲。同年8月15日,被告及X雙方家人晚膳回家,被告用金屬椅子打他的頭。8月25日他替她吹乾髮頭,她無端手捉起他陰莖用風筒烘吹,令他受傷要塗藥膏。
但在28日晚上,被告又因X未有問過她便與姑姐簽下借據而感到嬲怒,又將他的頭撼牆,再用鉸剪插他胸口,且去煲滾水淋在他的大腿上
X痛極跌倒,被告這時又突然扯下他的內褲,「揻走(陰莖)塊焦」,他痛極求被告不要再打,但她無動於衷。
到翌日,被告趁他洗澡時再用鉸剪襲擊他,之後更取來辣椒油塗在他的傷口上。X說時禁不住哽咽:「我唔知點解佢要咁做,我好心痛,除身體上嘅痛楚外,仲要不停咁傷害我」,他隨後拿花灑沖走辣椒油。
X因為大腿燙傷要去看醫生,被告雖陪他前往,但就要他騙醫生是煮食時弄傷,更叫他不能給醫生看他上半身的傷勢。X表示知道醫生定會報警,「我唔想佢(被告)比警察拉」,所以他沒有讓醫生看他的傷痕。
惟當晚他跟姑姐會面,給她發現頭腫了,之後他到姑姐家展示傷勢,姑姐遂報警。後來被告更多次叫他到老人院設法令祖母心臟病發,以圖「激死我姑姐」。他拒絕後被告卻揚言會找人去做。
X坦言,縱然買樓事與被告無關,惟她認為「我所有財產同我自己都係屬於佢嘅」。X雖有想過結束關係,惟想到交給被告保管的50萬港元時,又不知道如何處理。
在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的計算機科學高材生,與比自己年長7年的女保險經紀展開初戀不久,疑遭初戀女友數度虐打案,原定今天(16日)在區院續審,但辯方向法庭透露被告於本周二(14日)曾有企圖傷害自己的行為,擔憂被告能否繼續進行審訊,申請押後審訊以待被告求診精神科醫生。法官把案押後到明天再訊。
法官今早表示,法庭需要醫療證明,以考慮辯方的申請,而被告今天稍後前往私家精神科醫生求診後,若有任何機會或徵兆顯示被告會傷害自己,法庭或會考慮下令將被告扣留在精神科治療中心,既可以讓政府精神科醫生替被告診斷,也可以防止被告傷害自己。法官囑咐辯方律師需就此與被告作討論及考慮是否需要繼續有關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天再續。
另法官作出警告,希望被告及事主家人雙方不要作出行為,令審訊被干預,否則或會構成藐視法庭。
被告麥凱晴(39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一八年五月至八月,在跑馬地某大廈襲擊及傷害男子X。案件於本周二開審,X獲准在屏風後作供,他仍未作供完畢。
一級榮譽畢業的計算機科學系高材生,疑遭年長7年初戀女友虐打案,今日(17日)於區院續審。辯方昨日(16日)指被告麥凱晴曾經企圖自殘,辯方律師今日向法庭表示,她向普通科及精神科求診後,可以繼續接受審訊。X繼續作供,承認有跟被告玩性虐戀(SM),甚至為她做了結紮手術。但他強調自己無SM癖好。
 
律師又投訴,被告有兩張生活照被人上載到網上討論區,惟被告已於2018年刪除了Facebook帳戶,其中一張是她的自拍照,她只曾向家人及事主發放,不知為何照片會流出。律師指網民對被告的評論,令她飽受壓力,要求法庭警告公眾別再上載被告的照片,更指傳媒報道令事件炒熱,禁止傳媒報道本案聆訊可能是法庭其中一個選擇,不過辯方現階段不會申請法庭命令禁止傳媒報道。法官最終只是作出口頭警告,呼籲公眾別再上載被告的照片。
 
事主X繼續作供,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被告有SM的癖好,她喜愛扮演施虐者的角色,而X同意並參與其中。X承認被告在性方面確扮演主動角色,在生活上更想完全控制他,但他強調自己是在她的威逼下,才跟被告玩SM。
 
X憶述一次他到蘭桂坊接被告下班,被告帶他到酒吧飲酒。他飲得酩酊大醉後,被告召的士將他帶返住所,打開衣櫃向他展示SM道具收藏。當晚被告用道具虐待他之餘,更為他拍照。當時他不情願,但拒絕不了。
 
辯方律師問,當時被告是如何用道具虐待他,X答被告將道具戴在他身上,辯方追問:「咁即係擺邊度?」X答:「上身同下身」。律師追問進一步詳情,X才說被告用道具夾他的乳頭及陽具,他說:「當時我有反抗,但我飲咗酒,被告堅持咁樣,我個人無呢個喜好,亦唔同意佢對我做啲咁嘅嘢」。
 
辯方向X展示多張相片,其中一張顯示X手持一件插肛用的性玩具,有一張顯示他吻被告的腳;另一張顯示他全裸且嘴部被夾住。
 
X承認是相中人,但強調相片是為了滿足被告才拍下的,他說:「我同佢每一日,都好驚佢傷害我打我,所以如果佢要我做嘅嘢,傷唔到我、傷唔到我屋企人,對我無經濟損失,我可能都考慮去做」。X說他笑着拍照,也是被告威逼的:「因為如果呢啲係兩方面開心嘅回憶,呢啲相唔應該只係存在喺被告手機入面」,他指被告從無將該些照片傳送給他,而相中他的表情也是非常奇怪。
 
不過X承認被告確有購買一支女性用按摩棒要他替她使用,X解釋:「因為被告同我講,如果我滿足唔到佢,佢都可以有個道具畀我去滿足佢」。X又澄清,按摩棒有別於SM道具,他說:「我驚我唔用按摩棒,我會被佢打」。
 
但辯方質疑,被告從無強迫X玩SM,X為被告所做的都是出於自願,例如X在2018年6月做了輸精管結紮手術
 
X對做了結紮手術一事直認不諱,解釋因為被告不喜歡他使用避孕套,而且她聲稱曾在加拿大遇上意外,若懷孕會有生命危險;此外,她曾找風水師算命,算出她將來所生的子女不會孝順她,還會謀奪她的家產,因此被告不想生小孩。
 
X稱,他相信被告的說話,基於深愛被告,不想她懷孕有生命危險,故在她多番游說下做了結紮手術,說時X語帶哽咽。
 
X另提到有次被告到外地公幹,他們用微信視像通訊期間,被告發現他無戴上由她送贈的藍牙耳機及手錶,被告大動干戈,要求他自摑十巴,他拒絕,被告再要求他自摑廿巴,最後他應允,自拍自摑影片傳送給被告。
 
辯方質疑X為何不堅拒被告的要求,他說:「因為我愛佢,所以我信守我嘅諾言,我曾經拒絕,但佢話我唔珍惜佢送畀我嘅嘢,佢用我對佢嘅愛嚟要挾我!」X未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20日)續審。
 
 
32歲一級榮譽畢業的計算機科學系高材生,疑遭年長7年初戀女友虐打,女方涉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他起水泡脫皮,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男事主X繼續作供,他坦言做結紮手術及買「偉哥」全是為了被告,他甚至應被告要求,把有被告名字的天使圖案紋在身上,當作給自己的生日禮物。
 
 
39歲女被告麥凱晴,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她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襲擊及傷害X。
X今隔著屏風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憶述在2018年8月25日,被告曾手捉他的陰莖,再用風筒烘他下體數秒,他曾嘗試推開風筒阻止但不成功,明言「唔知點解佢(被告)要堅持咁做」。事後他曾在陰莖塗藥膏,由於陰莖沒有明顯傷痕亦不覺痛,他當時覺得不受傷害,「心裡面原諒咗佢(被告)」,因此當晚也有與被告晚膳。
X又承認,即使他連番遇襲,也一直居住在被告住所,亦沒有將經過告訴別人。他指這是因為感到恐懼及驚慌,「唔知點做、無咗思考能力」。X又否認曾往精神科醫生求醫,指事後只曾聯絡明愛社工,起初每2至3星期見一次,及後見面次數逐漸減少。案件明日續審。

來自香港東網2020年07月28日(二)報道1:《涉用風筒虐男友下體致起泡 女被告問醫生:唔知幾時用得?》

32歲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高材生,疑遭年長7年初戀女友虐打,女方涉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他起水泡脫皮,案件今日(28日)在區院續審。控方舉證完畢,法官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曾為事主檢驗傷勢的醫生作供指,當日事主由被告陪同求醫,過程中他一直沉默不語。期間被告曾指着事主下體問「唔知幾時用得?」醫生坦言「好少嚟陪診嘅人咁着重性方面嘅嘢,尤其係女性」,故對個案印象深刻。

39歲被告麥凱晴,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襲擊及傷害X。

控方今早傳召私家診所醫生盧逸安出庭作供,盧憶述2018年8月29日下午,男事主X偕女被告到他位於窩打老道的診所求醫,惟當時X全程默不作聲,只有被告交代X的傷勢。被告表示X的下體當日剛被熱水淥傷,X點頭和應。

盧醫生供稱,當日被告透露他倆將於稍後到日本沖繩度蜜月,被告還指住X的陰莖,問:「唔知幾時用得?」,盧理解對方意思即是可否進行性行為。盧回答他們可以去旅行,但不能性行為,因X的傷口需時至少2至3星期才能復原。

盧後來聽到被告與X談及一些關於買賣樓宇的事,被告向X表示要跟某人講清楚,否則對方「誤會佢幫咗你」,X僅點頭回應被告。

辯方指出,盧醫生每日接見約40名病人,質疑他的記憶不準確,但盧堅稱他對當日發生的事印象深刻,因X對普通科醫生來說是特別的病例。盧解釋,X的傷勢比較嚴重,又直言「好少嚟陪診嘅人咁著重性方面嘅嘢,尤其係女性」。盧續指,當日是由被告付診金,但被告嫌診金太貴,而X隨後也沒回診所覆診,「我好擔心個病人,所以成日都會諗起佢呢個個案」。

32歲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高材生,疑遭年長7年初戀女友虐打,女方涉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他起水泡脫皮,女被告今日(28日)在區院出庭自辯,指與男事主X一見鍾情,又大爆與X的閨房性事,聲稱X不願戴避孕套,因為「每次戴完就好快軟咗,難得可以硬到,幾秒之間就射咗出嚟」;她又指X有特別的性癖好,是「腳癡」一名,愛嗅女人的腳,經常藉詞替她脫鞋浸腳,惟X有早洩問題,令她「幾乎無滿足過」  
39歲被告麥凱晴自辯時指,自己在加拿大一所大學畢業後回港,案發時任職保險經紀,不過在本案曝光後,她已遭公司解僱,現為無業。2018年4月初,她透過婚姻介紹所一個相睇活動認識X,她覺得對方「好斯文、好細心、好聰明,有一見鍾情嘅感覺」。
同月底,他們迅速發展成為情侶,二人到內地從化溫泉旅行期間,X提議觀看色情影片,又播放一些男女互相舔腳的片段。X問她:「你有無試過啲特別嘢?」,被告向法庭表示:「佢(X)好鍾意聞嘢,覺得女仔隻腳好靚,佢話唔知我係咪其中一個靚腳嘅女人」。
被告指,當時她當住X面前直言對方興趣好奇怪,她說:「我喺加拿大都有接觸呢啲嘢,但返到香港,呢個地方好保守,搵呢類型partner(伴侶)非常困難,我未遇過有呢個興趣嘅男朋友」。後來X經常藉詞替她脫鞋浸腳,X會指「BeBe,不如我幫你除鞋呀,你隻腳攰唔攰?」、「你著高踭鞋咁辛苦,我攞啲嘢過嚟畀你浸腳」。
被告憶述2018年5月,她與事主首度性交,事主在無預先知會下,沒戴避孕套便插入她體內及射精,她感到激動和懼怕,因早年她在加拿大滑雪遇到意外,令她的椎盤受傷,醫生指日後她若懷孕,她有可能小產或有生命危險。當時她警告X不要再有下次,否則一定分手。
雖然之後性交X都有戴避孕套,但被告直言X不能維持勃起狀態,每次X戴套「幾秒就會軟咗,最長時間都係幾分鐘」,他們曾嘗試改用較薄或不同地方製造的避孕套,惟情況一直無改善。被告說:「佢(X)自尊心好強,一有呢個情況就會好frustrated(沮喪)好唔開心,覺得自己好無用」,她遂要安撫對方。被告又坦言:「好老實講我真係好愛佢,所以覺得做唔到咪做唔到囉,我見到佢唔開心,我又好唔開心」。
對於X早前供稱,被告因不滿他性交時「好快完事」而向他施襲,被告對此表示絕不同意,她說:「唔知點解佢咁講,呢樣嘢無發生過!」,她指後來她只是減少與事主行房來表達有關的不滿。X明天會繼續作供。
女保險經紀被指虐打其姊弟戀男友案,女被告今天(29日)在區院繼續作供。她指稱,她與事主X原本已進入談婚論嫁的階段,惟二人因買樓事宜而分手,而X的傷勢是由X自己造成,X多番情緒失控自殘,更揚言願意為愛而死。至於X陰莖的傷勢,是X自己不舉「唔生性」後,用風筒自行吹烘陰莖,希望達到「熱脹冷縮」的效果。
被告供稱,X於2018年6月中向她求婚,惟她的父親認為他倆年紀及背景差距大,二人相識時間太短,父親由始至終都反對他們的婚事。被告說:「爹哋個期可能睇咗好多中女被人呃嘅新聞,覺得呢個男仔好古靈精怪」。
被告自言自己已年近40歲,難得找到真愛,本來不打算理會父親,但X堅持如果結婚就一定要得到家人祝福,X為了向未來岳父證明他有能力照顧她,便決定沽售所有股票,套現50萬港元轉帳送贈她。
被告指,X早在拍拖前已落訂購入將軍澳日出康城的物業,但她本身要供樓,她不想再為另一物業負樓債,故與X有共識打算撻訂。2018年8月19日,被告與X兩家人相約飯局,飯局本來商討婚禮事宜,後來卻變成X的家人游說她買樓,並邀請她支付將軍澳物業近300萬港元的首期。
被告對於X違反共識感到不滿,當晚要求X先自行回家讓她冷靜一下,X堅持留在她家中,更在她面前跪低認錯。被告否認當晚有用金屬櫈向X施襲,反指X額頭的傷勢是因X撼頭埋牆自殘造成。
被告憶述2018年8月25日,她在床上替X口交,惟X戴上避孕套後不久便不舉。
X逕自走到廁所一會,她到廁所查探,驚見X手執風筒吹烘陰莖,她即時制止。X埋怨自己「唔生性」,又稱看過網上新聞據聞「風筒吹下就可以有熱脹冷縮嘅作用」,她見X的陰莖「紅紅地」,便建議到醫院求醫,惟X怕尷尬而拒絕,他們最終到藥房買燙火膏療傷。
被告供稱,同月28日她跟X到婚紗店試身,當日她得悉X剛就物業簽署借貸文件及授權書,她不滿X在買樓一事上扭扭擰擰,認為事件已衝破她的底線,遂在家中提出分手。X趁她入睡房期間,懷疑在客廳自殘,她踏出房門便見X的身旁有鉸剪和熱水煲,X的大腿有紅印,其胸口有多處橫紋傷口。X哭著對她說:「BB,我無咗你唔得,為咗你我死都得架,我求下你唔好唔要我」,她擔心X再做傻事,遂提議到醫院及報警,惟X不想事件驚動到未來岳父,遂拒絕。翌日,她發現X的傷口不但沒有退腫,還起了水疱,遂帶X到診所求醫,不過X卻向醫生表示,自己因「煮嘢食唔小心淥親」而受傷。
女保險經紀被指虐打其姊弟戀男友案,被告麥凱晴在作供時,將自己與X的關係,自比藝人王菲及謝霆鋒的姊弟戀般「愛情好澎湃」,遂約好要倣效對方作情侶紋身去「印證愛情」,惟法官質疑為何只有X一人獨自紋身,卻未見她跟隨;她解釋因為自己怕痛,要求X給她時間在婚後才紋身,然而他們最終分手,她來不及付諸實行。她又指X因為愛她,自願為她做結紮手術。
↓香港藝人王菲(1969 年 8 月 8 日生)與謝霆鋒(1980 年 8 月 29 日生)
X早前作供指,他把被告的名字及天使圖案紋在身上,紋身至今猶在。被告解釋,該紋身是X送給她的生日禮物,他們本想倣效王菲及謝霆鋒作情侶紋身,惟她怕痛未有付諸實行,但獲X諒解:「我問佢可唔可以結婚後畀啲時間,佢話唔緊要,佢做咗先」。
被告又指,X明知自己戴避孕套會軟掉,又知道她打避孕針有副作用,遂主動在網上尋找絕育方法。後來他建議自己做微創手術結紮輸精管,並指有關技術只是在輸精管打結,將來後悔亦可將結解開還原。她當時覺得X「好聰明,真係好愛我」
X作供時曾提到,被告曾要求他拍下自摑十把影片傳給她,但被告今在庭上卻道出另一版本。她指當時出差北京與X視像通話,但因工作關係要匆匆掛線,X誤會她發脾氣,竟拍下自摑影片懲罰自己。還跟她說:「我好擔心妳唔想見我,我懲罰咗自己喇,你會唔會開心啲?妳唔係鍾意玩呢啲fetish(戀物癖)嘢架咩?見到段片會唔會興奮啲?」。 
控方開始對被告盤問,直指她是操控X的一方。被告否認,反駁指:「我無控制佢,大家相愛架,咁大個男人點樣控制呀?」,反指是X利用她的愛來操控她。
被告未完成作供,明天繼續。
女保險經紀被指虐打其姊弟戀男友案,今(30日)區院續審,女被告強烈否認需要「成日做愛」,揚言「如果我真係性需要咁強嘅女人,我唔會搵X先生」,又指她呈交的一些相片顯示的性玩具是X要求購買,「我要話比全世界聽,係X好中意玩呢樣嘢」,及稱呈交該些相片是要指出真相。被告完成自辯,案件押後至8月14日待雙方進行結案陳詞。
X早前作供曾指被告性慾強,每天也要做愛,被告今指「絕不同意」X所指稱,她強調自己工作很忙,經常外出公幹,沒有太多時間與X見面,並指若她性慾真如X所指般有大的需要,「我唔會搵X先生,唔會搵佢做我未來老公」,稱她與X一起只因愛X及珍惜X。
控方卻質疑被告對X所作的種種指控,是被告在證人枱作供時才虛構出來,而且她選擇呈交兩人之間一些親熱及性玩具、但不渉暴力的相片,只想令X尷尬及羞辱X。惟被告否認,解釋只想顯示真相,「我要話比全世界聽,係X好中意玩呢樣嘢」。
控方指被告曾咬X的胸口而造成一些紅印,被告則指該些是「咖喱雞(吻痕)」。被告指她公幹回來後,發現X的「咖喱雞(吻痕)」多了,因此懷疑並質問X,X當時向她解釋是穿衣服弄成並支吾以對。被告否認X身上的傷勢由她所造成,亦稱自己不吃辣,故家裏不會有辣椒油等。
另被告亦強調X送贈她50萬港元,因X自尊心強,很希望得到她家人的認同及祝福而有此舉,她雖拒絕接受X送贈款項,但X堅持要送贈。她與X曾想過移民加拿大或英國,以避開雙方父母。來自香港東網2020年08月14日(五)報道:《初戀男遭風筒烘陰莖虐待案9月裁決 控方指事主是關係中的囚徒》在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的30歲男子,前年跟年長7年的女保險展開初戀並共賦同居,惟不久女方疑因對性生活不滿及買樓等事宜,涉嫌屢次向男方施襲,除用鉸剪插其胸口外,更以風筒烘其陰莖致起水泡脫皮。男事主因被姑姐發現滿身傷痕報案,女經紀因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辯雙方今(14日)於區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庭押押後至9月25日裁決。控方陳詞指男事主X的證供清晰、具說服力及一致,並重申X認識被告時,雖已經30歲,但仍然是處男,被告麥凱晴是他的初戀,是這段關係中主宰的一方。
控方更形容X是這段毒性關係中的囚徒,強調X並沒有經驗處理這種關係,他選擇忍耐令情況更差,並指即使是一個聰明人遇上案中情況,亦未必能清楚知道應如何處理。
控方亦批評被告自辯的證供前後矛盾及不合情理。雖然辯方去年曾呈交一份X的精神報告,指X有壓力問題,其傷勢有可能是他自殘所致等,控方則認為撰寫該份報告的醫生根本未見過X,故報告中的意見不見得會正確。相反控方安排X去見醫生,醫生認為他沒有自殘傾向。
辯方則陳詞指,X擁有一級榮譽學位、頭腦聰慧,怎會無法駕馭這種情況,又不懂保護自己。辯方又質疑X聲稱遭被告弄傷下體,不久卻與她一起到日本餐廳食飯等,其反應這並不合理。
辯方又指,X指稱的一些傷勢,例如遭被告咬傷,並沒有醫療證據支持,直指X並非可靠的證人,他的傷勢其實是他自己造成。
被告麥凱晴(38歲),控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一大廈多次襲擊及傷害男子X。
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的高材生,聲稱與比他年長7歲的初戀女友拍拖時被迫玩性虐戀,期間被她用鉸剪插胸口、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他起水泡脫皮等,更因愛她而去做結紮手術。涉案女子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名成立,案件原定於今天(16日)判刑。辯方指被告知道日後在參與性虐戀時,需要得到別人同意,又引述報告指,被告並沒有心理或精神問題,對自己或其他人均無危險性。區院法官聽罷陳詞後,再把案押後至11月2日判刑。
39歲女被告麥凱晴,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某大廈5度襲擊及傷害男子X。就其中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由於X未能指出確切的遇襲事件,故法庭早前已裁定被告技術性脫罪。
 
辯方今天求情時指出,被告審訊過程中一直承受着巨大壓力,而其個人照片也被上載互聯網。此外,她因本案而失去工作,令她需要賣樓套現,以應付日常生活開支及訟費。由於她被定罪,相信往後也無法從事金融或銀行業工作。
 
辯方續指,相比一般傷人案,本案案情相對輕微,與一般家庭暴力案件非常相似。被告所使用的犯案工具,只是鉸剪及風筒等家居常見用具,被告當時是出於憤怒,隨手取來物件傷人,形容她沒有預謀。而且事主的傷勢不算嚴重,並無對他造成永久性傷害。
 
 
被告麥凱晴
 
39歲女被告麥凱晴,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間,在跑馬地某大廈屢次襲擊及傷害男子X。案情顯示她用金屬櫈襲擊X頭部、鉸剪插他胸口、熱水淋他下體,更用風筒燙傷他的陰莖至結痂後,再將痂撕掉。
 
法官判刑時直指被告襲擊男事主X的手法殘酷,從這些危險及使用武器的行為可見,她對X毫無憐憫。即使她不滿X與親人就財務上的安排,亦毋須施以如此暴力襲擊,還幸X沒有因此受到永久傷害,但判監為唯一合適的刑罰。
 
法官並慨嘆被告本來擁有良好工作及受同輩尊重,如今淪落至身敗名裂,相信她難以接受,同時她與X及他們的家人因本案惹公眾關注而受影響,法庭亦表同情。
 
精神、心理等報告雖指被告沒有相關問題,但她因審訊壓力,在去年及今年分別燒炭及仰藥企圖自殺,建議她須繼續接受輔導。此外,被告至今還堅持無辜,還說自己唯一的錯是沒有阻止X自殘。
 
法官留意到被告之前有一項襲擊女傭的案底,認為她對自己暴力行為及性格缺乏反省,且不理解自己所犯錯誤,更沒有一絲悔意及歉咎。
 
至於事主X在案發後情緒低落、焦慮、失眠,甚至逃避到跑馬地,是創傷後遺問題。幸接受輔導後他情況好轉,情緒已回正常,但他如今仍害怕面對被告,覺得她是危險人物。法官明言從X作供時多次痛哭甚至發抖,相信他所受的情感傷害難以想像,亦難以復原。
 
 
*本文所有圖片皆來自網絡
 
初稿: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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